晉文化典故

辱在泥土
作者: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0-11-06    瀏覽:
  【典源】《左傳·襄公三十年》:“使吾子辱在泥土久矣,武之罪也。”
  【典義】“辱在泥土”的本義是,由于晉國多有憂患,沒有能任用您,讓你屈居卑下已經(jīng)很久了,這是我趙武的過錯。后遂以“辱在泥土”比喻沒有選能任能,是執(zhí)政者的重大失誤。
  【典實】趙武問起絳縣老的縣大夫,原來就是他的下屬。他把絳老召來向他道謙,說:“我沒有才能,擔(dān)負了國君的重要職責(zé),由于晉國多有憂患,沒有能任用您,讓您屈居卑下已經(jīng)很久了,這是我的罪過。現(xiàn)在,謹由于我沒有才能向您道謙。”于是,趙武就請他做官,任他輔助自已執(zhí)政。絳縣老因年紀(jì)大而辭謝了。這樣,便給他劃撥了土地,兔除了他的徭役,讓他做絳地的縣師,并兼輿尉的職務(wù)。

 
上一篇:直而不倨
下一篇:伯牙絕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