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文化典故

人誰無過
作者: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0-11-04    瀏覽:

 ?。鄣湓矗? 《左傳·宣公二年》:人誰無過?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

  [典義]  “人誰無過”,意指有誰不做錯事。故后人曰:“人非圣賢,孰能無過。”

 ?。鄣鋵崳? 公元前607年,晉靈公違反為君之道,向百姓征收重稅,美化自己的宮廷;戲耍無度,從高臺上用彈丸打人,而看他們躲避彈丸的情狀,以此取樂;草菅人命,廚子燒煮熊掌不熟,就隨意把廚子殺了,放在垃圾筐里,讓侍女用頭頂著走過朝堂。卿大夫趙盾和士會看見死尸的手,問起殺人的緣故,非常著急,感到如此下去,靈公將會失去人心,于是商量著準(zhǔn)備進諫。士會對趙盾說:“你勸諫,他如果不聽,就沒有人敢去面君了。我先去,如果他不聽,你再接著去面君勸諫。”士會試探著去了三次,第三次到達宮廷下,晉靈公才抬頭看了他一眼,說:“你來的意思我知道了,我知道自己錯了,改了不就好了嗎?”士會叩頭回答說:“一個人誰沒有過錯(人誰無過),有了過錯能夠改正(過而能改),就沒有比這再好的事情了(善莫大焉。)”說到這,士會頓了頓,進一步勸諫說:“《詩》說:‘事情無不有個好開始,很少能有個好結(jié)果。’如果像君這樣,能夠彌補過錯的人就很少了。君王能夠有好結(jié)果,那就是國家的保障了,百姓的幸福事了。”靈公沒有吭氣,士會進一步舉例說:“禮服有了破洞,仲山甫把它縫補好了,這說的是能夠彌補過錯。君王能夠彌補過錯,禮服就不會廢棄了。”士會的這些勸諫,晉靈公聽了無動于衷,仍然我行我素,結(jié)果落了個桃園被弒的悲慘下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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