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文化典故

秦晉之好
作者: 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0-11-04    瀏覽:

  [典源]  《左傳·僖公二十三年》:晉公子重耳一入秦,秦伯納女五人,懷贏與焉,奉匜沃盥,既而揮之。(重耳)怒曰:“秦、晉匹也,何以卑我!”

    ?。鄣淞x]  秦晉:指的是春秋時的秦國和晉國。匹:謂對等,相稱,也可稱之為匹配,即結成婚姻。“秦晉匹也”說的是秦晉好幾代國君互相婚配,后人因此稱兩姓聯(lián)姻為“秦晉”或“秦晉之好”、“秦晉之合”。時至今日,有些地方結婚還常寫這樣的橫批,以示婚姻完美。

     [典實]  春秋時,秦晉聯(lián)姻,見諸史書典籍記載的有三次。最初,是晉獻公將其長女嫁于秦穆公。史書上謂伯姬,伯為長女也。伯姬為齊姜所生,嫁于穆公為夫人后,曰穆姬,這是隨其夫之謚而更的名。按照《春秋三傳》上講,嫁女之名隨不隨夫是有講究的。嫁于小國、次國則不從夫之謚,從者乃大國也。秦當時已為諸侯國四強之一,故伯姬隨其夫更名為穆姬?!妒酚?middot;秦本紀》對這次聯(lián)姻有個簡短的記述:秦穆公四年,公元前656年,“迎婦于晉,晉太子申生姐也”。這可能是秦晉聯(lián)姻史上的第一次婚姻。

     第二次聯(lián)姻是在秦晉韓原之戰(zhàn)以后。事情經(jīng)過是這樣的:秦穆公十五年,公元前645年,秦國鬧饑荒,借糧于晉。晉惠公與君臣商量,虢射曰:“因其餓伐之,可有大功。”惠公聽信其言,于公元前645年興兵攻秦。秦穆公聽后大怒,使公孫枝為將,由自己掛帥親征。當年9月,與晉惠公戰(zhàn)于韓原。韓原在今陜西銅川市至韓城市之間。晉惠公爭強好勝,棄其軍與秦軍爭利,不料戰(zhàn)馬陷于泥濘中,不能自拔而做了秦軍的俘虜。穆公押著惠公回到秦國,沐齋三日,準備殺晉君夷吾祭祀天帝。周天子聞之,派使臣對穆公說:“晉我同姓,為請晉君。”夷吾的姐姐、穆公夫人穆姬也哭泣著去見穆公,說:“妾兄弟不能相救,以辱君命。”穆公說:“我得晉君以為功,你為何哭哭啼啼,不喜而憂呢?今天子為其請命,夫人也為其請命,那就算了!”于是,不但沒有殺夷吾,反與夷吾結盟,放歸了夷吾。夷吾歸晉后,獻上了河西五城,又使太子圉到秦國作了人質(zhì)。秦穆公為了籠絡和留住太子圉,將其女嬴嫁給了圉。太子圉后來做了晉君,號懷公,嬴則改名為懷贏。這可謂是親上加親,因懷贏是穆公夫人穆姬所生,穆姬是太子圉的姑母。這樣小夫妻便是姑表聯(lián)姻了。這次秦晉聯(lián)姻發(fā)生在晉惠公八年,即公元前643年。

     第三次秦晉聯(lián)姻,是在晉公子重耳逃國19年之后,在國內(nèi)外勢力支持下,離齊國,經(jīng)楚國,來到秦國,將要回國即位做晉君前發(fā)生的。晉公子重耳在楚成王的支持下,于公元前637年進入了秦國。秦穆公以五個妙齡女子為陪嫁,又要將懷贏嫁給重耳。重耳拒不接受,怒曰:”秦晉匹也,何以卑我!”原因是這宗婚姻不般配。懷贏是太子圉的夫人,又是重耳的外甥女。伯父同侄兒媳婦,舅父同外甥女兒,這樣的關系結了婚豈不是亂倫了嗎?這也就難怪重耳怒不可遏地拒絕這宗婚事了。狐偃和趙衰勸曰:“公子結婚事小,回國即位事大,不要因小失大,失去了復國大業(yè)。你要是不接受這宗婚姻,秦伯不護送公子回晉國,那就什么都完了!”重耳在無可奈何下,才同意納懷贏為妻。這才使穆公和穆姬轉(zhuǎn)憂為喜,又一次結成“秦晉之好”。

     由上看來,秦晉三次聯(lián)姻,皆是為緩解矛盾和睦鄰友好,或是為了某種利益而婚配的。這種婚姻在歷史上屢見不鮮,如漢時的昭君出塞,唐時的文成公主和番,又何嘗不是這樣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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